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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網購12筆情趣用品」 男大生險被騙

台中市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警員前天執行巡邏勤務,在龍井區遊園南路郵局前發現一名李姓男大生(23歲)邊講手機、邊操作提款機,警員上前關切,發現李男因接獲來電表示他網購12筆情趣用品共9.5萬,誤設為分期付款要求解除設定,警員立即表明是騙局,及時阻止匯款,男大生除向警方表達感謝外,還尷尬強調: 「我真的沒有買情趣用品!」

李姓男大生向警方表示,前天下午陸續接到一家網購公司客服人員來電,表示他訂購12筆情趣用品,費用合計9萬5千元,因設定錯誤成分期付款,需他本人前往超商或銀行ATM解除分期付款,後來他又到自稱台灣銀行客服人員電話,表示確實有一筆消費金額需支付,如果沒有訂貨,就須到ATM操作取消該訂購及解除分期付款設定,並先查詢帳號內餘額。

李男信以為真,跑到郵局操作提款機,查詢餘額後以電話和對方聯繫,此時,警方剛好巡邏經過,看到李男面色凝重,一邊講電話,一邊操作ATM,上前了解原因後,委婉他ATM提款機僅有提、匯款功能,無法解除分期付款,李男這才恍然大悟遇到詐騙集團。

李男敘述自己被騙過程,提到對方以他網購12筆情趣用品為由要求解除分期設定時,可能是怕警方誤會,還再三強調自己:「真的沒有買情趣用品!」令警方也覺得好笑,提醒他以後不要再被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