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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女穿超露比基尼遊長灘島遭罰 警:根本只穿了繩子

到海邊遊玩時,不少女性會穿上比基尼,展現自己的好身材。然而,近日一名20多歲的台灣女性赴菲律賓長灘島遊玩時,因為身上穿的比基尼太過暴露,在當地掀起討論,最後還被菲律賓警方罰款2500披索(約新台幣1490元)。

根據報導,前天(9日),一名台籍女遊客和同行的男友前往長灘島著名的白色沙灘旅遊時,身穿一套白色兩件式比基尼,但比基尼的布料呈細線狀,幾乎遮不住她的重要部位。隔天,這名女遊客又換上同款式的紅色比基尼外出遊玩,相當引人注目。

台籍女遊客穿著性感比基尼的照片被其他遊客拍下並po上網,引起當地居民熱烈討論。一部分人認為她的穿著並無不妥,另一派的網友則覺得這套比基尼看上去不雅觀。

她的照片被po上網後,驚動菲律賓當地警察,馬來鎮(Malay)警察局循線找到女遊客和男友居住的飯店,並於10日下午將他們帶到警局接受調查。警察局長貝隆(Maj. Jess Baylon)表示,該名女遊客認為自己的穿著沒什麼不對,主張這是一種自我展現的方式,而且她覺得相當舒適,在台灣時也都這麼穿。

然而,貝隆認為她「根本只穿了一條繩子」,因此決定開罰。但菲律賓當地並沒有禁止穿著暴露泳衣的相關法條,最後警方只能以拍攝及展示不雅照片的罪名,向女子開罰2500菲律賓披索。貝隆表示,女遊客和男友預計11日回國,但離開前他們必須繳納罰鍰才能出境。